日聪商标事务所(日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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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种类
发 明
新 型
新 式 样
权利期限
申请日起算20年
申请日起算6年
注册日起算15年
维持费或年费
注册前缴交第一至三年年费,注册日起第四年前开始每年缴
注册前缴交第一至三年年费,注册日起第四年前开始每年缴
注册前缴交第一年年费,注册日起第二年前开始每年缴
申请资格
发明人或其受让人(含法人)
指定代理人
外国人及非居住于当地的本国人皆需指定代理人办理
必要文件
说明书及图式(可送英文本并得于二个月内补译本)、
委托书(可后补)
说明书及图式
委托书(可后补)
优先权主张
于申请后四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十六个月内可补主张
于申请后四个月内或优先权日起十六个月内可补主张
国际优先权
第一申请案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
第一申请案申请日起十二个月内
第一申请案申请日起六个月内
国内优先权
前案申请十二个月内且需放弃前案
无
无
申请的要件
绝对新颖性、进步性、实用性
绝对新颖性、进步性、实用性
绝对新颖性
申请程序
审查制
注册制
审查制
审定前
申请、申请日起算三年内需请求实质审查、补/修正、答复审查意见
申请(无实质审查)
申请、审查、补/修正、答复审查意见
早期公开
申请日(优先权日)起十八个月后
无
无
审定后 核准
缴费发证公告
缴费发证公告
维费发证公告
审定后 驳回
请求审判
请求审判
请求审判
异议
公告后六个月内
无
无
强制实施
(使用证明)
无
无
无
强制授权
有
有
有
撤销、使无效程序
无效审判
无效审判
无效审判
撤销、使无效受理单位
专利局
专利局
专利局
注意事项
1.专利侵害属刑事犯罪行为。
2.申请在先且公开在后的申请案,可作为后申请案新颖性丧失的引证前案。
3.新型专利权人欲主张其权利时,必需先请求专利局就该案作出技术评价后才可。
来源:香港日聪集团 作者:张涧 发布时间:2009-1-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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